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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文普法办[2010]2号
发布时间: 2010-05-21 来源: 点击率: 作者:

 

各乡镇、县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三项重点工作”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根据省普法办〔20101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做好今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部署和要求,宣传县委县政府建设“法治文成”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加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和公平正义等理念宣传,弘扬法治文化、培育法治精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自觉性。

(三)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转发的《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浙司201044号),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中的预防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重点做好上海世博会“护城河”安保工作、校园安全、禁毒、道路交通安全和知识产权犯罪等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

(五)积极开展侵权责任法、选举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新颁布或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活动时间

5月上旬开始,到6月上旬结束。

三、活动内容

今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期间,县普法办将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以下宣传活动:

(一)在县城、重点乡镇利用流动宣传车、横幅、广播等形式广泛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

(二)举办全县普法联络员(司法所干部)业务培训会。

(三)开展以“关爱职工”为主题的法律咨询活动。

(四)开展以“校园平安及周边环境整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五)开展“普法杯”法制征文比赛活动。

(六)做好续聘法制副校长工作。

(七)做好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法制宣传教育。

(八)组织开展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选点工作。

(八)根据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法制好新闻”等推荐评选活动,同时配合做好“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订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重点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结合。要把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与“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虚实结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浙江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种宣传载体的作用,积极开展侵权责任法、选举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新颁布或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将开展本次活动数据统计表及活动总结(图片、信息等)在615日前报县普法办。

联系电话:67862270

电子邮箱:mcw680787@163.com

 

 

               文成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法治宣传月       活动            通知

  送: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普法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刘峰副书记、应希克常务副县长、郑建华部长、林乐融副主任、张真聪副主席

文成县普法办                     20105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