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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关于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机关各单位: 为了做好我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经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县成立4个检查验收组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工作在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县普法办承担。现将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8个镇为必查单位,其他乡和县属机关单位、企业、学校、村(社区)等为抽查单位。抽查单位由检查验收组确定。 二、检查验收内容 (1)“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情况;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保障情况; (3)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以及农民的学法用法情况; (4)“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5)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6)当地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具体的检查验收标准详见《文成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乡镇标准》和《文成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县机关单位标准》。 三、检查验收时间 检查验收时间为2010年6月10日——6月18日。 四、检查验收方式 检查验收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考察、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对照检查标准进行评估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组对被查乡镇或单位的检查情况作适当的意见反馈,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检查验收结果由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在全县进行通报,并作为“五五”普法先进评选的主要参考依据。 五、检查验收分组 第一组: 牵头负责人:刘 峰﹙县委﹚ 组 长: 刘树智﹙县委办﹚ 成 员:周宽群(县法治办)、赵剑军﹙县委组织部﹚、邢向红﹙县经济贸易局﹚ 联络员:孟楚旺﹙县普法办﹚ 检查的乡镇和单位:大峃镇、西坑镇,大峃片的乡、西坑片的乡和县机关单位、企业、学校、村(社区)等抽查各一个,抽查的乡和单位由检查验收组确定。 第二组: 牵头负责人:林乐融﹙县人大﹚ 组 长: 钟邑标﹙县人大法工委﹚ 成 员:朱慧杰﹙县人大法工委﹚、陈 铣(县综治办)、李向阳﹙县教育局﹚ 联络员:刘碎芬﹙县普法办﹚ 检查的乡镇和单位:珊溪镇、南田镇,珊溪片的乡、南田片的乡和县机关单位、企业、学校、村(社区)等抽查各一个,抽查的乡和单位由检查验收组确定。 第三组: 牵头负责人:应希克﹙县政府﹚ 组 长: 王汉曹(县法制办) 成 员:周 敏(县法制办)、李武﹙县委宣传部﹚、刘亚峰﹙县民政局﹚ 联络员:包启群﹙县普法办﹚ 检查的乡镇和单位:玉壶镇、黄坦镇, 玉壶片的乡、黄坦片的乡和县机关单位、企业、学校、村(社区)等各一个,抽查的乡和单位由检查验收小组确定。 第四组: 牵头负责人:张真聪﹙县政协﹚ 组 长: 徐瑞霞﹙县政协办﹚ 成 员:赵翁钦﹙县政协办﹚、余西建﹙县司法局﹚、雷建国﹙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联络员:吴 江﹙县普法办﹚ 检查的乡镇和单位:巨屿镇、百丈漈镇,峃口片的乡和县机关单位、企业、学校、村(社区)等各抽查一个,抽查的乡和单位由检查验收组确定。 文成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二0一0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五五”普法 检查验收 通知 抄 送:温州市普法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 县政协办,刘峰副书记、应希克常务副县长、林乐融副主任、张真聪副主席 文成县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2010年6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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